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96号提案的答复

  • 索引号:430S00066/2017-95218
  • 题裁分类:
  • 发布机构:省扶贫办
  • 发文日期:2017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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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名称: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96号提案的答复

李红平等2位委员

你们提出的《关于支持邵阳市“光伏扶贫”工作的建议收悉。经商省发改委(能源局),答复如下:

一、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,将加大政策保障力度。财政部将优先保障光伏扶贫补贴发放,对审定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及时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,确保年度补助资金于第二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;国家电网公司将按季进行电费结算,并支持地方做好并网服务和电站运维工作;国土资源部将研究出台政策措施,对村级电站用地给予支持。

二、按照《湖南省贫困村光伏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试行),2017-2019年我省将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,利用村内荒山荒坡、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村级光伏发电系统。村级光伏发电系统收益以解决村


三、集体经济为主,兼顾解决受益贫困人口部分增收,贫困村的建设安排原则上以预脱贫序列为主。

四、为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,大力推进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,科学合理规划光伏扶贫项目建设。2017年,省扶贫办联合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、省林业厅、省国土资源厅、省能源局、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、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等10个单位出台了《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,强化部门工作职责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从简化项目审批程序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、优先发放发电补贴、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等方面着手,促进光伏扶贫更好发展。

五、为支持邵阳市实施光伏扶贫工程,加快脱贫攻坚步伐。依据光照资源和开发条件,2017年,安排了邵阳市281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建设项目,装机规模共16455千瓦,省财政补助每村10万元,共计2810万元。2018-2019年,我们将按照《三年行动计划》和预脱贫的要求继续支持邵阳市实施光伏扶贫工程。

感谢你对扶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。